一、依據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110年5月12日中市都住寓字第1100013414號函辦理。
二、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0年5月12日府授衛疾字第11001194051號公告「臺中市政府因應COVID-19疫情防疫規範」辦理,請貴里辦公處協助宣導轄內公寓大廈管理組織持續落實相關防疫規範及措施,節錄重點如下:
- 依公告事項第五點,民間自辦之活動,建議比照本規範辦理(室內、外活動視人數依防疫措施自行管理或原則上停止辦理),並參照中央公布之公眾集會因應指引規劃。
- 有關防疫規範問題及最新公告內容,仍請逕洽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網址:https://www.health.taichung.gov.tw/)了解,並應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疫情警戒標準及因應事項辦理,並視疫情狀況適時參酌採行。
三、另有關公寓大廈防疫社區區權會召開指引及社區整備指引(社區防疫4個動作,一手掌握),請參閱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防疫專區」(網址:https://thd.taichung.gov.tw/2154346/post)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