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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110)年10月6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874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疾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公告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1101013日中市都住寓字第1100030206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110)106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874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疾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公告,重點如下說明:

(一)以下室外空間,可暫免佩戴口罩:

  1. 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2. 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3. 上述場合應隨身攜帶口罩,於人潮聚集或與他人共同工作、活動等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之場合,仍應佩戴。

(二)全國宗教祭祀場所將有條件開放進香團、中元普渡福宴、平安宴、流水席等宗教活動,並刪除固定座位,採梅花座之限制。

(三)全國休閒娛樂場所將新增有條件開放桌遊場所、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含自助式KTV及電話亭KTV)、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麻將休閒館。

(四)刪除宴席不得離桌進行敬酒/茶等社交互動及超商以工作人員服務方式販售茶葉蛋、關東煮等熱食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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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2-15
  • 發布日期: 2021-10-1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屯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