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有關內政部所訂之「『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社區管理維護」1案,自即日起停止適用,協助轉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112年4月26日中市都住寓字第1120014039號函及內政部112年4月24日台內營字第1120805219號函辦理。
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COVID-19國內外疫情逐漸趨緩,鬆綁相關防疫措施,鑑此社區管理維護之防疫回歸適用指揮中心所宣布之通案性防疫規定;內政部所訂社區管理維護之防疫指引,自即日起停止適用,協助轉知,以供辦理社區防疫措施之參考。
三、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資訊、最新公告、防護宣導等,可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dc.gov.tw),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