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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考試錄取人員必須接受訓練?訓練的類別又有哪些?

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0條規定,公務人員各等級考試錄取者,按錄取類、科,接受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者,發給證書,分發任用。另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3條規定,考試錄取人員訓練分為基礎訓練與實務訓練,其中基礎訓練係以充實初任公務人員應具備之基本觀念、品德操守、服務態度及行政程序與技術為重點,實務訓練則以增進有關工作所需知能及考核品德操守、服務態度為重點。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4-11
  • 發布日期: 2021-07-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屯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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