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中市政府地政局112年10月4日中市地工字第1120042561號函辦理。 二、請參閱附件並掃描QR碼連結,以瞭解「正確購屋觀念」,並善用「AI整合便利查閱系統」避免發生購屋糾紛而影響工作及生活品質。 附件:QR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