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內政部有關「針對轄內公立公墓避免清明掃墓期間發生公墓火災事件」,籲請民眾祭拜後確實撲滅火源。
臺中市南屯區公所‧民政課
一. 依據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113年3月19日中市分處字第1130002236號函辦理。 二. 為避免清明掃墓期間發生公墓火災事件,呼籲民眾祭拜後確實撲滅火源、勿任意焚燒雜草,並提高警覺,隨手撲滅餘燼,確保公共安全。 附件: 「四不二記得」宣導圖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