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南屯區公所 檔案應用Q&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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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Q:請問什麼是檔案應用? A:檔案開放應用係指民眾向各機關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及機關提供應用之相關作業及程序,包括檔案應用申請、申請審核及回覆、準備檔案、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還卷及檔案應用統計事項。 |
Who Q:請問任何人都可以申請檔案應用嗎? A:下列對象皆可提出申請: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及其所設立之本國法人、團體。 2.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僑居國外之國民。 3.外國人,以其本國法令未限制我國國國民申請提供其政府資訊者為限。 |
Where Q:請問檔案應用申請可向哪個機關單位提出? A:檔案應用申請可分為兩種 1.機關檔案:可向檔案保管機關提出申請。 2.國家檔案:可向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提出申請。 |
How Q:請問檔案應用應如何提出申請? A:如欲申請應用本所檔案,應填具檔案應用申請書並敘明理由向本所申請,如委託他人申請,須填具委託書。 申請書(及委託書)得以親自持送、書面通訊或線上申請方式為之。 |
Why Q:請問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應備之證件及文件為何? A:申請人如經本所准予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應出示審核通知書及身分證明文件並完成登記程序後,由本所專人陪同進入指定之檔案閱覽處所。 |
When Q:請問檔案應用服務時間為何? A:本所檔案應用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除外) |
以上為檔案應用常見問題,如內容有錯誤或有其他檔案應用問題,歡迎來電告知或洽詢,連絡電話:04-247527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