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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公業派下員有變動時,應如何辦理?

祭祀公業派下員有變動時,其管理人、派下員或利害關係人應檢具
1.派下全員證明書
2.變動部分之戶籍謄本
3.變動前後之系統表
4.拋棄書(無者免附)
5.派下員變動前後之名冊
6.規約(無者免附)等文件,向公所申請公告三十日,無人異議後准予備查。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4-11
  • 發布日期: 2018-03-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屯區公所
  • 點閱次數: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