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凡家庭狀況符合於下列各款情形之一,得檢具戶籍資料、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證明等相關資料,於徵集入營前隨時向戶籍地區公所申請服替代役。
一、役男家屬均屬六十歲以上、未滿十八歲。
二、役男育有子女或配偶懷孕。
三、役男家屬患有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
四、役男父母、配偶或兄弟姊妹服兵役期間,因死亡或身心障礙,有撫卹事實。
五、符合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所定之生活扶助等級。
役男凡家庭狀況符合於下列各款情形之一,得檢具戶籍資料、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證明等相關資料,於徵集入營前隨時向戶籍地區公所申請服替代役。
一、役男家屬均屬六十歲以上、未滿十八歲。
二、役男育有子女或配偶懷孕。
三、役男家屬患有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
四、役男父母、配偶或兄弟姊妹服兵役期間,因死亡或身心障礙,有撫卹事實。
五、符合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所定之生活扶助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