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須有效期限內】。 二、中華民國護照正本(驗畢影印1份歸還) 【須有效期限內】。 三、中華民國護照正本 (驗畢影印1份歸還) 【須有效期限內】。 四、外國護照正本(驗畢影印1份歸還)【須有效期限內】。 五、入出境紀錄資料(中華民國護照及外國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