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專區服務 > 檔案應用專區 > 檔案大使 ~Q&A知識庫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檔案應用Q&A

臺中市南屯區公所

檔案應用Q&A

What

Q:請問什麼是檔案應用?

A:檔案開放應用係指民眾向各機關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及機關提供應用之相關作業及程序,包括檔案應用申請、申請審核及回覆、準備檔案、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還卷及檔案應用統計事項。

Who

Q:請問任何人都可以申請檔案應用嗎?

A:下列對象皆可提出申請: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及其所設立之本國法人、團體。

    2.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僑居國外之國民。

    3.外國人,以其本國法令未限制我國國國民申請提供其政府資訊者為限。

Where

Q:請問檔案應用申請可向哪個機關單位提出?

A:檔案應用申請可分為兩種

    1.機關檔案:可向檔案保管機關提出申請。

    2.國家檔案:可向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提出申請。

How

Q:請問檔案應用應如何提出申請?

A:如欲申請應用本所檔案,應填具檔案應用申請書並敘明理由向本所申請,如委託他人申請,須填具委託書。

   申請書(及委託書)得以親自持送書面通訊線上申請方式為之。

Why

Q:請問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應備之證件及文件為何?

A:申請人如經本所准予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應出示審核通知書及身分證明文件並完成登記程序後,由本所專人陪同進入指定之檔案閱覽處所。

When

Q:請問檔案應用服務時間為何?

A:本所檔案應用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除外)

 以上為檔案應用常見問題,如內容有錯誤或有其他檔案應用問題,歡迎來電告知或洽詢,連絡電話:04-24752799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4-12
  • 發布日期: 2017-07-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屯區公所
  • 點閱次數: 2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