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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公寓大廈管理組織申請報備(變更主任委員)

申請公寓大廈管理組織成立或申請主任委員變更,

請下載下列申請書表,填妥製成一式兩份,逐頁用管理委員會大章及新任主委小章後,親洽本所二樓農業及建設課或郵寄至本所(48008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679號)辦理。

公寓大廈管理報備事項處理原則 節錄:

九、受理報備程序如下:

(一)申請人應備齊相關文件向受理報備機關報請備查。

(二)申請人應備文件不齊全或未符合申請報備檢查表自主檢查重點,受理報備機關應通知申請人於一定期間補正,屆期不補正或未完成補正者,不受理其申請。

(三)同一管理組織報備案件同時由二個以上管理組織申請時,應由各申請人協調由一人申請,未能自行協調者,受理報備機關應依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調處、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或法院裁判結果受理。

公寓大廈依本條例規定程序訂定規約、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即具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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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2-17
  • 發布日期: 2023-02-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屯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5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