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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後備指揮部114年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儘後召集宣導要點

114年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第4、5款暨儘後召集第4款申請作業,自113年4月1日起受理申請,並於3月16日登載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全球資訊網(http://afrc.mnd.gov.tw)。

說明:

凡設籍臺中市,具有後備軍人及補充兵身份,符合兵役法第41條第45款之緩召申請條件者,請於113/4/1日至4/30日止;

符合兵役法施行法第30條第4款儘召條件者,請於113/4/1日至5/31日止,向戶籍地區公所洽詢申辦114年緩、儘召事宜;

另符合兵役法第41條第3款及兵役法施行法第2930條條件者,請依限持有關證件逕向所屬單位洽辦,或洽電臺中市後備指揮部(電話:23134788565646565643、565645或2313476323130633)查詢申辦事宜,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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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4-22
  • 發布日期: 2024-03-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屯區公所‧人文課
  • 點閱次數: 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