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113年3月18日食研驗字第1130000901號函辦理。 |
二、 | 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於108年12月25日修正公布,農委會並據以發布「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辦法」及公告「農產品初級加工場適用之特定品項加工產品及其加工方式」,凡符合資格之農民或農民團體從事農糧產品初級加工業務,得向農業加工設施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申請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 |
三、 | 為擴大農民及農民團體瞭解本項制度內容,旨揭說明會,將說明法規條文、適用品項、其加工方式及申請注意事項等內容,俾利有意願申請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者瞭解本項制度,並引導實際投入登記申請。 |
四、 | 檢附旨揭說明會報名表1份,有意參加者請於本年5月7日(星期二)前完成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