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內政部113年4月15日台內宗字第11305610281號書函辦理 二、 按旨揭指引規定,宗教祭祀分類之寺院、宮廟、教堂、教會及其他類似場所,於演習日之13時30分至14時,應配合事項如下: (一)室內、外活動項目暫時停止。 (二)場所工作及服務人員應協助室內人員就近尋找堅固且遠離窗戶區域(或地下室、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實施疏散避難。 (三)因配合演習而暫時停止,將可能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或其他必要之行為,均不受演習管制。 三、檢送113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7號)演習各場域防空疏散避難指引及期程表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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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7號)演習各場域防空疏散避難指引及期程表
- 市府分類: 警政消防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4-22
- 發布日期: 2024-04-2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屯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