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訊息 > 最新消息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114年臺中市表揚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個人暨團體實施計畫1份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930日臺教社()字第1132403453號函

114年度「教育部表揚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個人暨團體實施計畫」辦理。

二、表揚標準為頒獎年度前211日至前11231日為止,連續2年以上從事下列家庭教育事務有具體成效,各項具體事蹟及時數比率之計算為「11211日至1131231日」為統計區間。

三、截止收件日期為11459(星期五)止,請檢附評選表及相關證明文件,註明「114年臺中市表揚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個人暨團體送件」掛號函送至401020臺中市東區三賢街245號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陳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四、檢附114年臺中市表揚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個人暨團體實施計畫。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4-08
  • 發布日期: 2025-04-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屯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