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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全國荔枝椿象化學共同防治期程已結束,為降低蜜蜂中毒風險,請農友避免於龍眼及荔枝盛花期間施藥~

一、 依據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114年4月8日防檢三字第1141803672號函(附件)辦理。
二、 114年度荔枝椿象化學共同防治期已結束,請農友於龍眼及荔枝盛花期停止施用農藥,避免造成蜜蜂中毒及授粉作業受影響,並建議使用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及免登記植物保護資材等防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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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農業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4-10
  • 發布日期: 2025-04-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屯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