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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臺中市政府勞工局青少年職業探索營

說明:

一、招訓對象:

(一)設籍、居住或就學於臺中市15-19歲之青少年。

(二)設籍、居住或就學於臺中市15-19歲之特定身分青少年優先,特定對象資格者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依據就業服務法第24條相關身分別規定。

2、獨力負擔家計者子女。

3、父或母曾於112年至114年間申領失業給付,報名截止前一日尚在失業中。

4、父或母曾於112年至114年遭遇職業災害,報名截止前一日尚在失業中。

5、經核定通過「大專校院弱勢學生計畫」之大專青年。

二、參訓費用:

(一)本課程無須支付費用。

(二)學員每人預收保證金新臺幣1,000元,課程結束後,參訓時數達15小時()以上,於結訓當日全數無息退還。

三、詳細課程資訊及招生簡章請至本校推廣營運處推廣教育中心網頁(https://ndu.hk.edu.tw/index.aspx)查詢及下載。

四、洽詢電話:04-26318652#6152~6154(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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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4-22
  • 發布日期: 2025-04-2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屯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