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4年5月15日中市環衛字第1140058762號函辦理。 二、宣導內容: 「不亂丟煙蒂,共創好環境,違者最高可處新臺幣6,000元,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關心您。」 三、宣導圖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