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14年6月11日府授警管字第1140162862號函辦理。
二、本市2025城鎮韌性防空演習訂於本(114)年7月15日(星期二)13時30分至14時實施,採有預警、分區同時段方式,實施30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疏散避難、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等實作演練。
三、演習警報發放後,各级政府機關、學校、團體、公司、廠(場)站及民眾應配合演習管制,人、車一律按規定接受警察及民防人員引導,就近進入防空避難設施進行防空疏散避難,或依地形、地物切實掩蔽。
四、演習地區之團體、公司、廠(場)站或民眾,未依民防法第21條、防空演習實施辦法第 12 條規定,配合演習命令之管制及演練,依民防法第 25 條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
五、歡迎下載「全民國防手冊」,運用「警政服務App」或「消防防災e點通App」查詢防空避難處所!
六、檢附演習公告及海報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