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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114年度重陽敬老禮金發放

一、發放期間:114年10月8日至114年10月29日止。
二、發放對象: 凡於49年12月31日前(原住民58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於114年9月8日前設籍本市,65歲以上之長者及55歲以上原住民皆可致贈重陽節敬老禮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發放:
(1)114年9月8日前亡故或失蹤仍未除籍者。
(2)因出境未能於發放期間完成領取手續者。
三、發放標準及金額:
(1)65歲至89歲之長者及55歲至89歲之原住民長者每人發放新臺幣 2,000 元整。
(2)90歲至94歲之長者,每人發放新臺幣3,000元整。
(3)95歲至99歲之長者,每人發放新臺幣5,000元整。
(4)100歲以上之長者,每人發放新臺幣10,000元整(由市長或區公所代表市長親送)。
四、發放方式: 以長輩需求為原則,採現金和匯款兩種方式。
五、119年9月9日至114年10月7日死亡、戶籍遷徙外縣市者仍發給本敬老禮金。
六、若欲申請金融帳戶匯款,請於114年9月9日前至本所或將申請書連同身分證及金融帳戶(限長者本人且非專戶帳號)影本郵寄送達本所辦理,或至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網站-便民服務-社福便利站(https://i-welfare.taichung.gov.tw/people/index)線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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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7-22
  • 發布日期: 2025-07-2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屯區公所‧社會課
  • 點閱次數: 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