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內政部114年8月18日內授國住字第1140811204號函辦理。 (一) 受理時間:114年9月1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9月30日(星期二)下午5時。 (二) 受理項目: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詳情請見附加檔案(公告)內容辦理。 臺中市南屯區公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