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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中市114年期市有出租耕地佃租開徵事宜

依據臺中市政府114年12月3日府授地權字第11403676841號函辦理。

本市114年期市有出租耕地佃租開徵繳納期限,自115年1月1日(星期四)至115年3月16日(星期一)止。

 

實物折徵代金標準如附件公告。

臺中市南屯區公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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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農業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2-04
  • 發布日期: 2025-12-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屯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