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臺中市政府農業局115年6月9日中市農林字第1150022876號函辦理。 野生動物危害農作情形採取多元複合式防治(如設置電牧器圍網、防猴網罩、聲音干擾、人力驅趕、非致命性驅離)併同危害個體移除,於危害移除後持續執行具警戒效果之負面制約驅離;不得以主動攻擊、任意撲殺或虐待野生動物為執行方式,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