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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內政部為避免民眾未諳政治獻金法規定觸法而受處罰,請貴機關協助宣導政治獻金法規定案。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115年9月14日府授民地字第1150314018號函辦理。

二、   有關政治獻金相關規定如下:

(一)個人對同一位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不能超過10萬元;對不同候選人捐贈,合計不能超過30萬元。

(二)營利事業對同一位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不能超過100萬元;對不同候選人捐贈,合計不能超過200萬元。

(三)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的營利事業,不能捐贈政治獻金。

三、詳請請參閱內政部網站(網址:

     https://www.moi.gov.tw/cl.aspx?n=2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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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10-01
  • 發布日期: 2026-10-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屯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