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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期限:115年11月1日起至11月25日止。 二、受理機關:本市各區公所。 三、補助對象及資格: (一)補助對象:公、私立小學、國中及日間部高中職生。 (二)補助資格: 1、具原住民身分。 2、設籍本市滿4個月以上。 3、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含低收入戶);以低收入戶家庭優先補助,中低收入戶次之。 四、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乙份。 (二)領據乙份。 (三)學生身分證明文件。 (四)學生(申請人)戶籍謄本。 (五)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六)學生(申請人)金融存摺封面影本。 (七)校外安親班或補習班立案證書影本。 (八)繳費收據正本(應蓋有公司行號章及負責人印章): 下半年申請補助,繳費收據應為115年7月至12月。 附件: 1-補助計畫及申請表件 2-宣導海報 |
115年度下半年度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含低收入戶)子女課後照顧補助自11月1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 市府分類: 原住民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10-23
- 發布日期: 2026-10-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屯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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