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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低收入戶身份申請低收入戶租金補助時,還有哪些條件限制?發放的時間為何?

1.申請人及戶內列冊人口名下均無不動產且需實際居住在戶籍地,簽訂租賃契約須達3個月以上。如有申請內政部營建署住宅補助不得重複申請(只能擇一補助)。

2.申請通過後則當月生效,15日前申請者且證件備齊者,次月10日核發補助款;16日以後申請者,發放時間為隔2個月的10日,跟生活津貼發放是不一樣的日期。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5-20
  • 發布日期: 2018-03-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屯區公所
  • 點閱次數: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