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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9年1月1日起,公務人員當年無休假資格或休假資格未達2日者,休假補助費之額度為何?應如何請領?

10911日起,下列人員均酌給相當2日之休假補助費(1,600元×2日=3,200元),屬自行運用額度:

(1)公務人員當年無休假資格:包括初任(考試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及因再任、復職而年資中斷者。

(2)休假資格未達2日者。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4-11
  • 發布日期: 2021-07-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屯區公所
  • 點閱次數: 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