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協助轉知有關臺中市「既有公寓大廈增設電動車充電設備」指引,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1年7月26日局授都住寓字第1110163221號及臺中市議會第3屆第7次定期會質詢事項、第3屆第6次定期會議員提案議決案及111年6月28日召開「臺中市既有公寓大廈增設電動車充電設備指引」會議記錄辦理。
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基本精神為社區自治,本指引係屬參考性質,請各社區依照硬體設備條件、住戶使用電動車輛之需求,就社區建置公共車位設置充電設備、同意專有及約定專用車位設置充電設備、由社區申請設置專設電表及是否自訂規約之充電設備管理辦法;視社區最大共識進行評估,並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後辦理。
三、詳情請至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網站(首頁 > 業務項目 >公寓大廈 > 公寓大廈相關法令及重要宣導),其中列有「臺中市既有公寓大廈增設電動車充電設備指引」,請社區至該網頁查詢。